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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5:29:3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肖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引导,完善证照办理经营

一是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协调步步高、宝龙广场等商场外LED屏,刊播食品卫生、液化气使用等安全宣传视频及标语;二是积极联系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流动摊贩经营的监管,严禁在加工食品中使用防腐剂、香精、人工色素等损害儿童健康的添加剂;三是提醒流动摊贩及时办理“健康证”和“营业执照”,临近到期时进行续办;四是联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票据凭证,同时严格规范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督促校园周边流动经营摊贩完善“三防”设施,经营工具保持干净整洁,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

二、加强校园周边巡查监管执法,提升学校周边市容秩序

一是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巡查,按照常态化巡查和放学时段专项巡查执法的方式,确保道路畅通和学生通行安全;二是加强校园周边便民交易点和便民摊区规范设置,规范盲道、消防通道和通行出入口周围摆摊设点,并督导摊主正确使用电源接线、液化气罐等,确保安全规范经营;三是督促指导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认真维持好摊位周边市容秩序,放学时段车辆较多,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改相关问题,确保车辆和行人畅通。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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