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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第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16:29:58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宋柏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白酒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推进规范提升的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您提到目前我区白酒小作坊存在生产设备设施落后、卫生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没有必要的检测仪器,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环保方面存在隐患,并建议建立多部门联防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消费理念。您的建议来自工作实际,对我们规范白酒小作坊监管有很大的帮助,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进行了认真办理。

一、严格白酒小作坊许可准入

加强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及时将白酒小作坊许可、生产条件、操作规范、标签标识要求等事项告知经营者,指导从业者申报小作坊生产许可,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从源头规范小作坊管理。建立小作坊监管信用档案,记录小作坊信息,将许可信息、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材料一并纳入信用监管档案,每年进行更新,按照食品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管理。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白酒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标签标识管理、产品检验管理、贮存销售等相关制度,专门印制200余册进货、生产、销售记录台账发放给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小作坊完善记录,做到记录准确、真实,产品可溯源。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小作坊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保证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清洁、生产管理合规,严格食品检验控制,对新生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

三、加强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将食品小作坊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按照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和食品贮存等;对存在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食品小作坊网格化监管机制,构建布局合理、责权分明、运转高效的监管网络,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责任落实。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将食品小作坊纳入全区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全覆盖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开抽检和行政处罚结果。严肃查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以及生产加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作坊,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今年对1家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进行了立案查处。联合应急、环保等部门,加大对白酒小作坊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排放废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部门相互配合、严格执法。

四、加强宣传力度构建共建格局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升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引导公众科学消费,鼓励大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渠道,完善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消费纠纷纳入全区大调解格局,设立11个派驻街镇调解工作室,确定34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员。完善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动消费维权站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形成小网格+大协作的消费维权网格模式。充分调动包保干部、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员等各类力量,共同打好保卫食品安全的攻坚战。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即将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四川省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严格规范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生产工艺规程、人员、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和标签标识等方面水平,确保白酒小作坊整体水平的提升。对一些条件较好,业主安全质量意识强的小作坊先行改造升级,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带动全区小作坊全面提升,达到“规范发展一批、转型提升一批”的工作目标;对抗拒不改,将联合多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关于 政协 泸州市 龙马潭区委员会 六届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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