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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
来信人 唐** 来信日期 2021-05-27
信件索引号 202100009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去年从市内其他县调入龙马潭区,如在区内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调入多久可以提取?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21-05-28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通过区长信箱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马潭区管理部了解,您咨询的是“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且您去年3月份办理的提取,今年3月份以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注:若本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注:提供的银行卡必须为Ι类卡,首选本地卡,外地卡需要告知开卡行银行联行号,以此确保提取资金正常划转。)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