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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龙马潭区宅基地
来信人 鲁** 来信日期 2025-11-04
信件索引号 202500035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龙马潭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房翻建(或危房改造)有哪些政策要求和申请渠道?(咨询本地户籍有且仅有一块宅基地,要进行农房翻建的流程(包括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需要何种申请材料或证明),邮件回复,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回复日期 2025-11-05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咨询“龙马潭区宅基地”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龙马潭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审批由属地街(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应以户为单位向本村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建房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原房屋相关权证、原房屋现场照片等材料,村民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街(镇)人民政府审核。宅基地审批、农房翻建(或危房改造)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申请要件可向属地街(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详细咨询。若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0830-2506261。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