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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我在古蔺县消费100元以上开的发票,可以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吗?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6-02-12
信件索引号 202600014
信件内容
我在古蔺县消费100元以上开的发票,可以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吗?请简单回复就可以,不用打电话,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商务局 回复日期 2026-02-14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区长信箱咨询“在古蔺县消费100元以上开的发票,可以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吗?”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泸州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个消费领域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单张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泸州本地电子普通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且开票时间为2026年2月1日(含)起至2026年7月28日(含)止,在此时间段内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均可参与。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