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
  • 适老版
  • 网站地图
您的位置: 首页 >区情>投资龙马潭>投资政策>详细内容

外贸惠企政策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5-08-06 10:2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外贸惠企政策

根据《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细则>的通知》(泸商贸〔2025〕7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可以申报以下政策。一是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和重点经贸活动,对企业参加“川行天下”活动和其他国际性展会、经贸活动产生的展位费和人员费给予一定支持。二是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能力提升。1.境外专利申请。境外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专利申请费给予一定支持。2.境外商标注册和翻译。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文化贸易企业开展境外著作权和版权注册登记、翻译。对注册费、翻译费给予一定支持。3.资质认证。包括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对管理体系认产品认证发生的认证费、审核费或产品检验检测费给予一定支持。三是支持企业加快完善国际营销体系。支持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国(境)外建设展示交易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海外服务站等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分支机构、零售网点、批发中心、售后维修网点、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点,根据建设总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支持。四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对在跨境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并且产生外贸实绩的企业,按网店开设、宣传推广等事项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支持。五是加大出口信保保障。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稳订单、拓市场,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六是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支持企业基于实需原则在泸州市辖区内的银行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对其外汇衍生品履约资金进行支持。七是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贸企业拓展跨境融资渠道、降低跨境融资成本。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贸企业发生的跨境融资利息,按实际支出利息给予一定支持。八是支持外贸企业申领“天府外贸贷”。支持有进出口业务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重点支持有融资需求但抵押不足的贸易风险高、以销定产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对获得“天府外贸贷”支持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贷款金额年化1.5%对实际付息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贷款逾期超过15日的不予贴息支持(逾期日以贷款到期日为准)。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830-25124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