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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公示

来源: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4-07-31 09:12: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依法实施管理、发挥公益职能,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龙马潭区委编办在全区已提交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10家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2024年7月,龙马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检查人员在受检单位自查基础上,对10家单位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内容进行实地核查。本次被抽查单位是:泸州市龙马潭区小街子学校、泸州市龙马潭区尹吉甫学校、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泸州市龙马潭区警务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府消防队10个单位。

从总体情况看,本次被抽查的事业单位均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在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如实申报法人公示信息。其中,泸州市龙马潭区尹吉甫学校、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警务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情况良好,其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自身对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抽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细化措施逐项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单位管理规范,负责人员工作熟悉,档案资料较为完善。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变更不及时等情况。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举办单位履行业务主管、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指导整改、及时查漏补缺,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截至目前,所有被抽查单位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并表示将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档案管理,依法开展事业单位各项工作。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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