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
公 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修正)的规定,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拟于2025年2月举行龙马潭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2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1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内容
泸州市龙马潭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五、参加听证申请条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范围内具有相关利益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六、参加听证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17:30前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报名。
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将依据相关规定邀请参会人员。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代表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有原因无法到场的,应当出具本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一至两人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代表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带走,会后收回。本次听证会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如会议时间或地点调整的,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联系人:戴洁
联系电话:0830-2621279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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