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马潭区试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龙马潭区试点乡镇(街道)
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泸龙委〔2025〕9号)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要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石洞街道、胡市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202502121718279667.pdf
2.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202502121718384893.pdf
3.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202502121718571218.pdf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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