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公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强县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纠纷调处、项目评审、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科学决策水平,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及相关领域专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现居住在泸州市内,有过泸州市内企事业单位、组织、协会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专家职责
本次征集的专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地方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
(三)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知识产权纠纷、侵权判定,知识产权疑难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建设性意见;
(五)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六)参与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专家资格记录等情形。
3.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
4.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可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5.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志愿服务知识产权事业。
(二)专业条件
1.行政管理类。了解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具有工科、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司法机关类。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向,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与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熟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情况,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专业技术类。拥有深厚的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提出前瞻性、指导性的学术观点,在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理论方面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研究,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近5年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
4.中介服务类。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竞争策略运用等知识产权业务;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知识产权布局重点,能在服务企业创新、产业升级中发挥专业作用,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
5.金融服务类。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或科技创投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保险等金融产品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5年7月15日。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纸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1.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2项最能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案件材料、专利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说明等。
六、征集程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如为单位推荐的,需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为个人自荐的,需签署承诺书。填妥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320室),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850553@qq.com。联系人:孙必兰,联系电话:0830—2571328。
(二)审核。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形成初审结果。
(三)公示。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集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如社会公众对专家名单有异议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聘用。经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确定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名单,并授予聘任证书。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02506110947092499.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