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泸州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的公示
关于泸州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按照《泸州市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要求,我局对泸州市二道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评估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若有异议,请向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股反馈(联系人:郑洲;电话:0830-2758225)。
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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