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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马潭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公告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17:43:52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龙马潭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公告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应我区街镇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泸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规定,经区政府六届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制定了《关于龙马潭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泸龙发改价〔2025〕24号),联动调整了我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于龙马潭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龙马潭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应我区街镇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泸州市主城区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规定,经区政府六届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联动调整我区街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执行范围

泸州市龙马潭区街镇范围内居民用户(除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的主城区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价格调整幅度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上调0.12元/立方米,第一、二、三阶梯价格及合表用户价格分别调整为2.28元/立方米、2.74元/立方米、3.42元/立方米、2.51元/立方米,现行阶梯价格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保持不变。

三、低收入群体保障措施

提高街镇低收入群体现行天然气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泸州市龙马潭区街镇范围内居民用户(除泸州华润兴泸燃气有限公司、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区的主城区用户)中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特困人员。补贴标准:每户每月用量按实最高不超过35立方米、每立方米1.04元进行补贴,每户每月最高补贴36.4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436.8元)。资金来源:补贴由低保户、特困人员所在地街镇承担。

四、执行日期及有效期

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燃气经营企业要积极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价格调整产生的结算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燃气供应安全稳定。价格主管部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 发展和改革局 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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