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8月25日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街(镇)、各部门在“十四五”收官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产城园港融合发展现代化强区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争资争项力度,获得上级转移支付19亿元、“两新”“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1.48亿元、政府债券10.59亿元。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投入8.76亿元,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持续推动促进消费,进一步刺激市场消费。全年补贴车辆报废及新能源车辆购置、家电以旧换新各类促消费补贴1.02亿元。
——着力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8亿元,2025年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持续稳定在70%以上。一是着力保障教育投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89亿元。统筹各级财政资金1.17亿元,推进3所学校建设。二是积极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全年投入3.7亿元,支持各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是强化社会保障政策资金支持。全年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0.46亿元。四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创业资金0.3亿元,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创造高品质生活。一是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及水利资金4.4亿元,建设1.6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沱江左岸金山段等水利项目,发放惠农政策补贴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为全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二是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乡宜居品质。安排资金0.83亿元,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兜牢财政安全底线。一是严格债务管理、统筹各类资金,全年预算安排偿债资金3.08亿元。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实行“三保”预算审核全覆盖,严格支出保障排序。三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事项。强化暂付款消化清理,全年共消化暂付款项1.14亿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区级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两重”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及“一老一小”资金等方面的内容。
202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61381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33066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4507万元,支出221035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42万元,支出7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抓政府债务管理,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报不完整。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共计72753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2025年预算草案少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350万元。三是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及4个单位的2025年部门预算未公开,1个单位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3067.21万元缴库不及时。二是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三是财政决算经济分类科目编列不准确。四是2笔学前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51.40万元未及时履行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程序。五是违规拨付资金103.17万元。
(三)“两重”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和“一老一小”民生政策落实有待加强。
1.2024—2025年度“两重”项目和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管理审计情况。一是3个“两重”项目、1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在项目库中填报的信息不准确,2个“两重”项目未及时上传部分调度资料。二是3个“两重”项目、3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及竣工投用。三是专项资金1087.60万元闲置超过1年。四是沿江管网、沱江左岸北滨路金山段堤防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2.“一老一小”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一是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和老年助餐补贴2个项目预算超过30日下达。二是助餐网络建设项目配备的设备设施闲置或挪作他用,涉及资金共计11.82万元。三是15户家庭重复实施了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和适老化改造,11户家庭重复实施适老化改造,3人在适老化改造当年未满60周岁。四是适老化改造未优先满足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五是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部分验收产品与中标产品不一致。六是重复减免3名幼儿保育教育费补贴0.44万元,未及时退还多收取幼儿的保育教育费1.99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4个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对其他类型的项目审计中,也重点关注了有关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水平有所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够规范。一是1个部门会议费支出账表不一致,差异0.12万元。二是2个部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涉及资金52.04万元。三是1个部门39个项目拨付率低于30%,涉及预算金额54224.98万元。四是3个部门专项结转资金超两年未上缴财政,涉及资金41.62万元。五是1个部门专项经费直接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六是2个部门专项补贴未及时支付,涉及资金45.82万元。七是2个部门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涉及资金45.54万元。八是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二)执行财经纪律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格。一是2个部门扩大范围报销差旅费。二是1个部门挤占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0.83万元。三是2个部门宣传用品及外宣经费较高。四是1个部门所使用已作废发票报销交通费等1.87万元,1个部门虚开发票资金用于支付其他费用。五是2个部门分别存在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和采购文件条件及合同条款设定不合理、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监管、医疗服务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等问题。六是3个部门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涉及金额47万元。
(三)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不够有力。一是1个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拖欠企业账款1.15万元。二是2个部门部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三是2个部门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够明确细化、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等问题。
(四)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4个部门分别存在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原始凭证依据不充分、款项及物品签领手续不齐的问题。二是2个部门部分已办理财务决算的项目未转入资产科目或进行资产移交。2个部门部分资产未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三是3个部门分别存在账务处理错误、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明细科目设置不明晰、无依据调账、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有效清理等问题。
(五)部门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到位。一是2个部门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内容有盲区,2个部门未建立公租房台账、未按规定动态调整租赁补贴标准及公租房租金标准。二是3个部门分别存在下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控制不规范、公务卡和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公租房对象年审制度问题。
三、街(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街(镇)2023年-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不严格。“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6.93万元,无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06.20万元,3项上级专项资金26.72万元结转超2年未缴回区财政。二是决算编报不准确。“三公”经费决算数账表不符,账表数据差异29.93万元。三是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应退未退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13项17.24万元。四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涉及超范围使用村社区基层活动和运行经费0.72万元,违规出借资金32.20万元,借入资金49.50万元;超额报销差旅费;扶贫慰问品直接指定由村资公司提供,部分大额资金支出、固定资产出租(处置)未经集体决策。五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固定资产登记不完善。镇属企业关停补偿金全部支付给承租方,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6.50万元。六是项目管理不严格。分别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财政评审、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设定不合理、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未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等问题,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44.41万元,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9.15万元。七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部分报销支出附件不齐,公务接待费“三单”不齐,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街(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废旧农膜、建筑垃圾未进行回收清运及覆盖,辖区内河面存在大面积水生植物等漂浮物,扩大范围治理非养殖水体涉及经费1.50万元。二是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农村宅基地审批及监管不到位。未公示31户农户申请宅基地建设的有关材料和审批结果,异地建房未发放批准书、规划许可证等就开工建设且部分旧房未按规定拆除。四是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严格。存在流转土地未制定复垦方案和未缴纳复垦保证金,耕地撂荒,耕地恢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问题。五是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河道清运、水库承包项目流程不合规,未进行评审及未按招租公告内容签订承包合同,未按合同及时支付河道清洁费2.60万元,厕所整治项目未核实部分农户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沱江左岸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堤防工程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急救能力建设项目,在其他项目审计中对涉及政府投资的内容也进行了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沱江胡市镇堤防工程。未经批准自行委托跟踪审计服务机构,未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及水土保持批复即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擅自变更建筑材料使用规格,前期项目服务采购预算未按规定集体决策,采购价格偏高。二是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二)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沱江胡市镇堤防工程。2项施工场外工程措施费未按合同约定按实计算,涉及金额25.41万元,少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4.50万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28.03万元。二是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项目。提前支付质保金9.62万元,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1687.52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沱江胡市堤防工程。结算不准确多计工程价款6.74万元,未按时办理财务决算,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建成后管护不到位。二是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逾期455天竣工,未如期完成建设目标,3项建设内容未实施仍计算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款4.36万元。
六、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殡葬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未完成规划要求的建成1处公益性骨灰堂、2处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任务。二是殡仪服务机构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购买资产论证不充分,造成殡葬器材闲置超两年;未开展市场调研,无依据确定鲜花供应和外包服务的销售分配比例。三是公墓经营管理不到位。未扣除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的服务费;无依据提高合同约定单价,多支付墓材款3.60万元;向非合同约定的企业支付货款834.76万元,超进度支付施工方进度款47.80万元;未按墓材采购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30万元;由村资公司代为开具票据并支付其手续费。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预期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益。2022年至2024年厕所革命870户未完成验收任务;未经变更程序擅自变动厕所革命建设名单;未按期完成走马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高强度地膜资金使用比例低于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2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未达预期效益,未达到设计产能。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扩大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石洞街道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擅自将采购资金51.64万元支付给未中标企业;特兴街道宜居和美乡村项目应收未收工程质保金8.25万元;石洞街道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209.30万元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农膜采购询价不充分、最高限价设定不合理。三是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及管理不到位。厕所革命项目竞争性磋商分值设定不合理;部分化粪池未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建设,验收抽查低于规定比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未对农村道路清扫采购需求制定具体内容;石洞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增加工程量;秸秆综合利用整村推进项目、村庄清洁行动秸秆全域全量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疾控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预期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益。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部分职能整合不到位;未健全传染病定期协同监测、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工作机制;未按要求定期动态更新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验仪器数量与种类均未达标,设备配置综合达标率为60.3%。二是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未取得开工许可证和环评批复即开工建设;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审批建设工程延期事宜,超合同约定工期204天;未按合同约定向项目设计单位追偿设计变更违约金1.31万元;工程量结算有误,多支付工程款至少11万元。三是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4个疫苗接种机构未上缴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27.88万元;胡市卫生院占用能力提升专项经费4.75万元,用于扩建不属于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范畴的医疗卫生设施设备。
七、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预算编制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科学测算本级可用财力,严控暂付款规模,确保库款运行安全。严格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法定要求,常态化开展各部门预决算公开业务督导与监督核查。健全非税收入清缴机制,常态化开展非税收入清缴入库工作。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分配决策管理规定,细化分配方案,依规履行程序。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杜绝资金监管缺位。规范决算编制,按支出分类如实编制。有效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二)加强民生资金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管理办法,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紧扣项目绩效目标和全流程监管,高效推动民生项目实施,全面规范项目和资金一体化管理。深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一老一小”、“校园餐”、农村“三资”、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完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持续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实见效。
(三)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开展工程及服务采购。综合运用审计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投资决策的管理力度。
(四)防范和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导向。要立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压紧压实债务管控责任,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制,严守债务管理红线,统筹资源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要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各类费用报销,切实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屏障。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部门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