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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城禄苑项目“6·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2018-08-10 16: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龍城禄苑项目“6·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12日14时20分许,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南路龍城禄苑项目在建工地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纪委监委、红星派出所、红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派员参加的龍城禄苑项目“6·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工程及相关单位概况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龍城禄苑项目,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建设内容:商业、商间和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拟建工程主体建筑为-2F地下车库、1幢-2/14F住宅楼及-2/3F附楼),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27.4m2,总建筑面积12489.54m2,总投资5000万元,2018年3月7日进行发改备案许可(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504-70-03-251929】FGQB-0041号)。建设单位: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泸州市蓝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至事故发生当日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未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0183月,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泸州市蓝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2018年3月下旬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土石方开挖。5月份区城管部门发现其违规施工要求其停止施工,因存在边坡安全隐患, 517日,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区住建局申请边坡治理。521日,区住建局批准建设单位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隐患治理方案设计和施工。20185下旬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人员开展边坡隐患治理。

根据龍城禄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图号1-12-7,事故发生地点的边坡为潜在滑动面。

(二)相关单位概况

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的法定建设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王德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2047425674,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住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24号7层,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二级;销售:五金交电、建材(不含危化品)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龙南路龍城禄苑项目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北面靠右侧(东北角)边坡,边坡地层为第四系人工堆积层素填土。坍塌处边坡坡长约6.5m,垂直高度6m,被掩埋的基坑距离坍塌的边坡底部水平距离约0.3m。靠左侧(北面)边坡已经用水泥浆挂网治理,右侧(东面)边坡已经分台阶治理。

坍塌处边坡顶部有一根西东走向断开的波纹管,波纹管开口端相距1.4m处有一根PVC管,波纹管下方还有一根PVC管,暴露在外边的一段管子表面有泥痕迹,接头处有一定幅度的向下湾折,且正在滴水,另一端管子埋在泥土里。坍塌处右侧还有一根埋在泥土里东西走向的断头波纹管,露在外边的管口正在滴水。

(四)死者基本情况

罗安木,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221311963****5211,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柿子田村七社44号,于2018年5月28龍城禄苑项目石匠班班头吴兴伟带来工地工作,于2018年6月9日再次到工地从事边坡治理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2018年6月12日,石匠班班头吴兴伟安排罗安木(死者)与郑锡英(死者配偶)进行东北角(即坍塌位置)边坡隐患治理。上午8时许开工治理边坡隐患,主要措施是先打钢筋,再铺设铁丝网,然后抹护面水泥砂浆施工,加固边坡,达到护坡的目的。上午11时30分许吃午饭,然后午间休息,下午1时30分许开工继续治理边坡隐患。14时20分许,东北角边坡突然发生滑坡坍塌,造成罗安木被泥土掩埋进了边坡正下方的深基坑里。

事故发生时,郑锡英正处在边坡下边离垮塌位置1米多远的位置,其迅速跑步避开。事故发生后,郑锡英立即进行呼救,工地现场3名工人慌忙跑过来用铁铲挖土抢救,项目部人员见状立即拨打“119”、“120”报警并报公司有关领导。14时40分许,区消防大队、医院救护车先后到达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和赶来抢救的消防人员一同抢救,并指挥一台挖掘机挖土救人。晚上10时许,被埋的罗安木被救出并抬上地面,并随即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及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红星派出所和红星街道办事处、消防等有关单位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快速部署,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与公司的人员一起处理善后工作

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罗安木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及时进行了赔付,目前无不良社会影响。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调阅档案资料后认定事故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垮塌边坡地层为人工堆积回填土,土质松软,且长期经暗埋的水管浸润,事故发生前的一段时间,天气降雨较多等多种不利因素迭加之下,致使边坡土层湿化,粘聚力降低,导致边坡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引起坍塌,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未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隐患治理施工方案设计和治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龍城禄苑项目“6·12”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四川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未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边坡隐患治理方案设计和边坡治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处理。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及时完善该工程的各项施工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合理确定工期,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龍城禄苑项目“6·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

2018年88日

 

 


项目 一般 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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