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
“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
“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等有关要求,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1月13日06时37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4年1月25日,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局、交警三大队、区公安交管大队、安宁街道办事处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1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全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逐一开展核对。
(一)行政处罚
龙马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处以31万罚款。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依法对客车驾驶员王豪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客车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人、车的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驾驶员妨碍安全驾驶问题。
(二)区交通运输局
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为抓手,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解剖式”检查,把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车辆安全监管,定期开展营运车辆维护、检测技术信息抽查,严查重处出具虚假二级维护合格证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安全主动防御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两客一危”企业主动防御系统和普货企业卫星定位系统全覆盖,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三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货车“双超”专项治理,共出动巡查116次,检查道路运输车辆1561台次,查处违规超限车辆117台,卸载货物5185.56吨,紧盯普货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采取联勤联动、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强化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问题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开展农村公路次差路段整治专项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原则,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范围,清单式闭环推进整改达标。
(三)安宁街道办事处
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包保制”作用发挥,街道联村(社区)干部包保联系村(社区)并下沉到村社区开展道路安全巡查、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村社区干部包保辖区的“人、车、路”,分区划片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现场反馈,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根据辖区道路交通规律特点,街道8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严格按照上级“五个一”劝导站建设要求设置在各自辖区主要道路交叉点位,劝导员严格按照“每天开展交通安全劝导不少于4小时”工作要求,重点在赶场天、红白喜事、上下班高峰期及节假日等时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街道交管办对辖区泸州客运站、泸州公交枢纽站、临港驿通电商分拨中心等客运、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主体资格,驾驶人员资质、安全教育,运营车辆定位跟踪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等各方面的落实情况。同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落实整改,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总体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够完善,个别驾驶员请假未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归假后没有补训记录。
五、工作要求
针对还存在的问题,评估组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落实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培训补训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路队、到个人,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路面巡查检查,有效的发现和及时查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指导督促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有效落实动态监控,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违规问题。
三是属地街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同时,要督促企业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检查企业的道路运输主体资格,驾驶人员资质、安全教育,运营车辆定位跟踪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等各方面的落实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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