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等有关要求,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同类事故现场检查、听取举一反三整改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5月31日,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4年9月18日,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石洞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项目“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全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石洞街道办事处
事故发生后,石洞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全面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形势,举一反三、时刻保持高度警醒,不折不扣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统筹部署。依据《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项目“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石洞街道办事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各办所(中心)及企业履职尽责,拧紧责任链条。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意识。开展培训8场次,覆盖1200余人次;警示教育生产经营单位18余家次,约谈企业14家次。组织办所、村(社区)及重点企业相关人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限空间作业、“蜀安焊”等知识,规范作业流程;针对“九小场所”开展“上门式”宣传教育与帮扶,提升“小散乱”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
三是聚焦隐患整治,推进闭环管理。以建筑施工领域为重点,对红运嘉园开展专项检查4次,通过无人机等立体化技术手段累计明察暗访街道在建项目38个,整改隐患28项;聘请专家复盘典型事故,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控。紧盯危化、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11月21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1项,全部整改闭环。在全街张贴宣传海报1100余张,推动12家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接收2起员工隐患报告并兑现奖励,形成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是明确后续方向,巩固整改成效。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领导帮扶包保制度走深走实,将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加大“蜀安·焊”、“蜀安·有限空间作业”宣传与申报审核力度,聘请专家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建立“一患一档”,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守住安全底线。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市、区关于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全面统筹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工作、保障措施等,定岗定责定人,及时将工作任务下发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部门,通报至区住建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力做好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深化安全理念宣贯教育。将“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作为建筑行业典型案例,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警示、线上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全区在建项目中开展“5.3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活动等,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三是指导企业排查安全隐患。聚焦全区建筑相关行业重点领域,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事故后,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11月,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各类检查80余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发现安全隐患31处(包含重大事故隐患23处,均已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报率100%),均已整改完成。抽查检查“翠屏街(一段)及同悦街项目”“龙马·酒庄”项目一期工程等9个重点项目安全隐患落实情况,现场督促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期完成隐患整改。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德成(四川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处罚执行到位,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建筑施工领域纳入重点执法范围,加大对无证作业、未培训上岗、未技术交底、材料质量管控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规范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秩序。三是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属地街道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存在问题
评估组对石洞街道宝光·红运嘉园一期“5·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同类型项目(港鑫苑在建项目)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开展延伸检查,总体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项目工地进出口左侧一配电柜紧邻电热开水器,电线敷设在有积水的地面,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针对还存在的问题,评估组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以案为鉴,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属地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强化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从本质上提升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硬件条件。要加强安全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对老旧设备要及时更新改造,保障作业现场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是要全面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企业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扎实做好基础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备安全知识;认真开展岗位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同时要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应对事故的能力。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