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协助区委编办动态调整了我局2024年行权事项,共535项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18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强制34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奖励15项,其它行政权力28项,完成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行动。持续推进“0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市场监管和安全监管。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必经程序,强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纳入督察督导内容,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
(三)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认真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联合多部门加大农资质量、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及时上网公示,执法全过程纸质音像证据归档备查和除简易程序以外所有案件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度,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8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7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1件),罚没收入104.9921万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行信访法律法规释疑,解决群众纠纷,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执法监管
加大安全生产、森林保护、污染防治、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规范文明执法,杜绝执法越位,避免采取简单化和“一刀切”的执法行为,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救济等基本权利。增强执法人性化,杜绝粗暴执法、过度重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干预。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森林防火为主的安全生产深入民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布多种投诉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包括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邮箱、来信举报地址等信息。通过社会监督的方式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使龙马潭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覆盖范围更广,效果更加良好。
(五)专项执法,巩固长江流域禁渔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站等相关站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街镇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抓好专项执法行动的落实。截止2024年12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各街镇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含街镇协管员、护渔员)5908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334辆次、路上巡查8931.2公里、执法船84次,水上巡查1628海里,各级开展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1609次,水产品销售经营点234(个次),渔具经营点254个(个次),联合巡查578次。劝离教育游钓人员2200人次,销毁鱼竿渔具527件,销毁网具26张,放生渔获物51.65公斤;区农业农村局司法移送0件,行政处罚57件,处罚59人,罚款金额3.57万元,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磋商6起,赔偿金额1.6万元,购买鱼苗3.125万余尾增殖放流,全区清理规范28艘自用船舶用于河道保洁,并办理自用船登记证书。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制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依法行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局党组、行政会会前学法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管理系列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含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管理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等系列制度措施,从机制上规范了依法行政的源头。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召开全局职工大会5次,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牵头,制定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工作台帐,推动全局全面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局党组、行政会前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农业各类法律法规10余次,在乡村振兴建设、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环境污染防治执法、违法占用耕地行政执法工作中亲力亲为,通过上述学习与实践,掌握了新时期农业农村的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坚守法律底线、决不触碰高压线,特别是对执法人员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2024年度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没有发生任何失误和违规行为。
(三)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标准体系建设,细化量化行政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推广“法治账图”模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规范非现场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四)推动全面依法治理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各股站大队中心考核内容。健全干部法治档案制度。聚焦解决农业行政执法等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系统谋划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局内各项工作开展。按照要求,我们在执法队伍、制度建设、执法办案、内部管理、执法服务规范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一是充实队伍,整合执法力量,现有专职执法人员9人,兼职执法人员16人;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了受案、立案、重大案件研究会商、案件公示、错案责任追究、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对执法流程、行为进一步规范。
(六)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
按照“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利用“互联网+”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制作全局“法治帐图”,把履行岗位职责的法律依据、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定责任等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展现,明确如何依法行权履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共九次,129人次。结合各项专项行动在实战中全方位演练发现问题、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执法办案实务技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处理能力,全面提升整体执法工作水平,锻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打的赢”的执法队伍。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三农”领域点多面广,涉及群众“吃、穿、住、行”的方方面面,农村土地产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又给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深入推进。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受条件限制,广大农村群众没有或鲜有学习培训机会,获得知识的途径、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限。因此,农村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
(三)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三农”领域中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严重不足,而农业政策解读、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等“三农”法律服务工作都需要具备法律知识的人才,才能适应“三农”工作的需要。因此,建立一支专业“三农”法律服务队伍迫在眉睫,目前执法队伍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条块多、人员配置不太合理、保障不到位等,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一定的障碍。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严格执法,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各项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为服务“三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按照省、市、区有关政策,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公平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包括林业执法权、农村宅基地执法以及按照镇(街道)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等权力事项,进一步理顺农业行政执法权力下沉街镇后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衔接工作,调整充实我局执法人员,以保证我局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的权利和利益。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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