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双公示”信息目录
附件3
“双公示”信息目录
(法人及其他组织样表)
填报单位: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序号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 信息事项 | 设立依据 | 审批部门/ 处理机关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旅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36项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 区公安分局 | 示例 |
2 | 行政许可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37项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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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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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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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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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大型群众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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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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