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 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 可申请信用修复
7月24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截至6月30日,全市累计核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493万余次,自动联合惩戒严重失信“黑名单”主体1500次。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回归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累计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444次。
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社会治理、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泸州市持续强化信用联动,不断完善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形成“推送、比对、拦截、监督”自动闭环,有效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近年来,泸州市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通过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信用修复。符合修复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或者对相关失信信息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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