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
为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收回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收回宗地情况
510508-2018-B-0009宗地位于龙马潭区罗汉街道高坝北方路东侧,土地面积43267平方米(合64.9005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价款25960.2万元,现权利人为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回价格10489.45万元。
二、通告期限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三、其他事项
涉及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我局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通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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