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档电价比一档还便宜 泸州6月起执行居民用电丰水期电价
6月12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从6月起到10月底,泸州市将继续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在维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对实际用电量达到阶梯执行标准的客户进行下移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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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9年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执行方式与前两年一致,即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区间的电价下调0.15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的那部分,电价下调0.2元/度,现行低谷时段电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等政策保持不变。
以月用电量280千瓦时的家庭为例,181度至280度之间的用电量为100度,每度下调0.15元后,电量执行价为0.4724元。电表上实际收费电价依然为0.6224元/度,优惠的15元电费将在下一次充值电费时,一并返还到居民用户的电卡上。执行优惠价后,二档电价每度比一档电价还便宜0.05元。
以月用电量340度的家庭为例,按目前的阶梯电价计算,电费为201.61元;而执行丰水期电价后,电费只需174.61元;比以前节省27元。
一般来说,阶梯电价是用电量越大,电费越高。为什么丰水期电价反而用得多会下降呢?
据泸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是水电大省,水力发电产能大,弃水多,与其让水白白流掉,不如多鼓励清洁能源消费。在丰水期推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对电力的需求,还能促进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缓解弃水压力。
另讯 继今年4月1日四川省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度下调2.23分后,7月1日,此项电价将再次下调。
6月12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自2019年7月1日起,泸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6.36分。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