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泸州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调整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各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按照车用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销售价格管理的规定,综合上游供气价格上涨情况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CNG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CNG销售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2023年8月15日起执行。
三、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CNG价格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各CNG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妥善处理并反馈我委。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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