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18:04:46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泸州市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格〔2023〕4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清理规范我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现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二、各执收单位(机构)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和办事窗口等醒目位置对执收单位(机构)名称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注明批准机关名称和文号)、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投诉电话和公示内容的核准日期(本通知发文日期)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形式为行业主管部门或执收单位(机构)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公示栏和公示墙等,增加政策透明度。

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详见表后相关文件)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一、车辆通行费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2020年以前批复收费高速公路(基价+桥隧加收):一类客车为0.50—0.6元/车·公里;一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0.35—0.39元/车·公里,特大桥梁和隧道适当加收,同一收费区间综合收费标准原则上控制在1.0元/车·公里(超特大桥梁和超特长隧道区间除外);全路段综合平均收费标准控制在0.8元/车·公里。客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4.
2020年以后批复收费高速公路(基价+投资调整):一类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均为0.56—0.85元/车·公里,客车收费系数为1:2:3:4,货车收费系数为1:2:3:3.9:4.7:5.4。
一级公路一类客车基价标准为0.2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为0.05元/吨·公里。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交发〔2005〕101号           
川交发〔2016〕27号             
川交发〔2017〕45号             
川交发〔2020〕26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二、停车收费(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起价1元/小时—7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  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泸市发改价费〔2012〕403号 龙发改价〔2012〕28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二)临时占道停车起价1元/小时—8元/小时

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   
 泸龙城管办函〔2016〕5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城管执法部门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位)已实行特许经营,由特许经营公司收取占道停车费并向政府交纳特许经营费。
交通服务收费★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一)拖车费基价(五公里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1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2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2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3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5元;六类车15吨以上4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20元。川价字费﹝2000﹞5号省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二)吊车费基价(作业4小时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2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40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50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3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6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70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4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80元;六类车15吨以上4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90元。川价字费﹝2000﹞5号省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1、车辆清洗费:大型20元/辆次; 中、小型10元/辆次。
2、车辆清洁费:大型10元/辆次; 中、小型5元/辆次。
3、车辆停放费:小型2元/辆次、每8小时;中型5元/辆次、每8小时; 大型10元/辆次、每8小时;豪华高级客车(购车价在80万元以上)20元/辆次、每8小时。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服务收费★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1、一级站:一档2元/票;二档1.5元/票;三档1元/票。
2、二级站:一档1元/票;二档0.5元/票。
3、三级站:一档0.4元/票;二档0.2元/票。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随自来水价征收,不区分用水类别,收费标准按0.2元/立方米。
 泸市府办〔2005〕12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城管部门
★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成都市24元/月·户,其他市(州)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2、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省价格主管部门广电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七、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
拍卖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3.5%;100-500万元,费率 3%; 500-1000万元,费率2.5%;1000-5000万元,费率1.5%; 5000-10000万元,费率1%; 10000-100000万元,费率0.5%; 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川价发﹝2006﹞229号          
 川发改价格﹝2015﹞86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八、公证服务收费(一)证明文件文  书类公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省价格主管部门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九、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川发改价格〔2022〕226号省价格主管部门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十、住房物业管理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泸市发改价费〔2012〕753号 
龙发改价〔2013〕7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住建部门
十一、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泸市发改价资〔2013〕609号
 泸市发改价资〔2019〕490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十二、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泸市府办〔2007〕200号    
泸市发改价费〔2019〕239号 
泸龙发改价〔2019〕21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按新规定放开
备注:1.泸州市龙马潭区无省级、市级、区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2.标注★号的为省级设立的收费项目。
    3.目录清单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定价部门负责解释,具体标准详见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