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民政局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1:41:22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管理,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登记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开展福利彩票属地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区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区民政局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密切配合,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统计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全区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社会事务股。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前置审查和执法监督管理,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地名方案,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和指导全区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区划图。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老龄工作股、安全生产监管股)。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拟订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并牵头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福利慈善救助股。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上协调福利彩票代销。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骆春燕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田  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儿童保障、老龄工作、安全生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和工会工作。分管福利慈善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老龄工作股、安全生产监管股)。联系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工作。

游  思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事务、规划财务、人事、信访维稳、依法治区、国家安全、保密机要、目标考核、信息宣传、机关党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内部审计、项目建设、统一战线、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疫情防控、离退休干部管理、群团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统计股)、社会事务股。联系区老年大学、区殡葬管理所工作。

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期间实行工作代理AB岗制,党组书记、局长骆春燕与副局长田智互为代理,副局长田智与副局长游思互为代理。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812室

监督电话:0830-252207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30-6:3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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