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11 14:55:19 【字体: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委局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领导直接召开的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级政府和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提案工作。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工作。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区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领导直接召开的会议和区政府办公室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会务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流转、公文编号、文印、档案、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管理以及办公室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政务股。协助、配合秘书股做好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的组织、协调联系;负责区政府领导的工作联系和文电办理;起草区政府《工作要点》;承担区政府《工作通报》、《议事纪要》、政务大事记和《政府年鉴》等的编辑工作;起草或初审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负责办理联系服务区政府领导及政府部门的文、会、事等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和相关督办工作。 

(三) 行政股。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财务、财产、车辆管理、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安全工作,公用房屋设施的维修、卫生、保卫和管理等工作。

(四)综合股。承担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不在专业股室办理范围内的其他文件。

(五)政务调研及信息股。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调研,为区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决策建议;负责政策草案、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全面工作部署等综合文稿的起草组织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负责做好国务院、省、市信息及信息直报点信息报送工作。

(六)值班室。负责与市政府值班室的沟通衔接;负责区政府值班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负责收集每日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并按要求报送;负责非工作时间接收各类紧急公文,并报区政府领导及政府办公室处理;指导区政府系统值班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政务督查股。督促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全区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办理;协同区委目标绩效办做好相关工作的政务督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

(八)安全信访股。统筹、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区政府机关大院信访维稳处置工作;负责区人大、区政协交政府系统的议案、意见、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和催办工作;协调区政府办公室与辖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相关工作。

(九)外事和港澳合作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区委外办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机构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区政府公开流程规范;承办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教育、意识形态等工作。

领导分工

邹  伟同志  协助区长徐兵处理相关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唐春利同志  协助副区长陈文杰协调处理分管工作。

余  潋同志  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

徐治毫同志  协助常务副区长刘波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政务调研及信息等工作。分管政务股、信息公开办、政务调研及信息股。

易亚萍同志  协助副区长冷坤成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会事务、保密、档案、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党员教育、统一战线、青妇团、外宣、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秘书股、综合股。

周小峰同志  协助副区长张维林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财务、后勤、应急值班、网络意识形态、电子政务等工作。分管行政股、值班室、电子政务中心。

陈  燕同志  协助副区长陆曹蓉协调处理分管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外事、信访维稳、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工会等工作。分管政务督查股、外事和港澳合作股、安全信访股。

刘竟炜同志  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国防动员股。

陈虹吉同志  协助副区长路顺协调处理分管工作。

余  前同志  协助区政府党组成员龚绪协调处理分管工作。

办公室领导负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邹伟同志与徐治毫同志相互代理,易亚萍同志与余潋同志相互代理,周小峰同志与陈燕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确定代理领导。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77号

电话:0830-2522011

传真:0830-252202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30-63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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