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15:11:04 【字体: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机构改革方案》(泸龙委发〔2019〕3号)和《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泸龙机改〔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运输局)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许经营的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责任,参与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负责对公路、水路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参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有关涉外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交通强国战略,以“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 为统领,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在交通项目建设上,由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向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运输服务并重转变;在交通组织上,由公水交通运输为主向“ 铁水公空邮” 立体综合交通运输转变。要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交通运输客货运输市场体系,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拟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政策及组织实施。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渔船检验和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区渔业船舶登记、作业、进出渔港及船员的监督管理。

3.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市级部门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铁路项目的工作衔接、项目申报,参与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监督和承担全区铁路建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市发展改革委编制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铁路机场办、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承担铁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督促铁路建设资金的落实,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股)。负责文秘、宣传信息、印章管理、提案建议办理、车辆管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文书档案、信访、综治维稳、机要、保密、值班管理、城乡环境治理、文明城市巩固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情引导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局机关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联系方式:2522137

(二)财务人事股。贯彻落实交通行业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区交通资金的融通、调度、结算和共建项目的拨款。承担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及引进外资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水陆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编制汇总交通系统财务计划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税收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2522139

(三)安全运输股。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协助交通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拟订道路运输、港口、水运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道路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工作。协调全区港口经营、水路运输、航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相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工作,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邮政监管职责。

联系方式:2522136

(四)规划建设管理股(统计股)。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和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参与拟订交通投融资和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政策,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争资争项工作。参与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发展规划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管理和路网运行的技术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参与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制定公路工程信息化建设方案。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工作。指导全区公路养护、路网运行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全区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协调全区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建设、机场建设、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质量体系贯彻实施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2522138

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贯彻省、市交通战备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区交通战备方案,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事项的贯彻落实。编制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承担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负责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的计划和实施工作,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第五条  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 8 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安全总监1名;正股级职数4名。

第六条  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刚: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翔宇:分管财务、内部审计、干部人事、职称评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机关管理、共同富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维稳信访、依法治理、基层治理、工会、信息宣传、精准扶贫、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群团、档案、保密机要、政风行风建设、网络安全、科技信息,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业务范围的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责任等。

分管办公室、主体办、财务人事股、两高办。指导特兴街道、石洞街道、双加镇交通运输工作。

副局长廖化福:分管交通战略规划、年度项目计划统计、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计划管理、交通工程技术与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监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乡村振兴、公路养护、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业务范围的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建设、扫黑除恶责任等。

分管规划建设管理股、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发展股、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区公路养护段。指导罗汉

街道、胡市镇、金龙镇交通运输工作。

党组成员、泸州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主任郭军:负责泸州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联系泸州高铁站、泸州云龙机场。指导安宁街道、鱼塘街道交通运输工作。

泸州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肖芳:分管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运输管理、交通战备、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权力公开、深化改革、统计、行业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涉交、防汛减灾、环保及“双碳”、邮政监管、扫黑除恶、创建国家食品城市、重大疾病防治等工作。

分管安全运输股、交通战备股、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发展服务股。联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泸州兴能公交公司。指导小市街道、莲花池街道、红星街道交通运输工作。

局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张晓刚同志与何翔宇同志互为代理,廖化福同志与肖芳同志互为代理,郭军同志与肖芳同志互为代理泸州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工作。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局办公室主任向局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一幢九楼

联系电话: 0830-2522137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30-6:30 (节假日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