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小市街道

来源:小市街道 发布时间:2025-05-14 09:30:20 【字体:

一、基本信息

小市街道位于沱江和长江汇合的北岸,属泸州城区最古老的街道之一,辖区东至麻沙桥与泸州市区中心半岛隔江相望,西至沱江二桥与小市街道接壤,北与小市街道和莲花池街道相连。辖下大街、上大街、合道街、回龙湾、杜家街5个社区。

二、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三)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四)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五)优化营商环境。参与拟订市区两级关于辖区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规划方案,对事关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等提出意见建议。大力服务、扶持、发展商贸服务业。联系和服务辖区内单位、企业及市场主体,指导和服务社区创新创业。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七)指导社区自治。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打造智慧化社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八)其他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大、政协、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监督公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目标绩效考核、督查、档案管理、国家安全、保密机要、政策研究、人大、政协联络、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科协、涉老团体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筹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执行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水上安全、船舶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及水务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统筹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产业发展、扶贫、移民开发、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商会、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小额资产交易、科技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社区财务的指导;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相关工作;负责数据统计工作。

财政所。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具体负责集体资产与社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街道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社会事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慈善、民族宗教、残疾人、双拥和退役军人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和群众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依法治理、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等工作;统筹防邪禁毒工作。

街道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纪工委,配备专人开展人大和纪工委工作;按有关章程设置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二)直属事业机构

街道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作为街道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公共事务、政务服务、劳动保障、人才资源开发、农民工服务、群团服务、宣传文化、教育体育、社区工作、社会救助、城乡建设、退役军人、环境卫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农业农村、水务等事务性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内设以下5个股室。

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含12345政务服务);负责集中管理纳入中心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措施;负责联络接待、送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中党员的服务教育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来信来访、双拥及退役军人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就业、农民工服务工作等。

群团文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关工委、老体协、老科协、文化、体育及相关宣传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开展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为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等。

物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园林绿化规划维护、爱国卫生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城市建设服务(旧城改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事务性工作。

(三)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区级部门派出机构实行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双重管理,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人事任免由区级职能部门商街道党工委,按程序办理。

四、领导分工

胡文戟  党工委书记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周  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主管财税审计工作。

熊珍健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工委工作,负责老科协、老体协、关工委、扶贫协会等工作,联系环境卫生工作。分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下大街社区。

邱  洁  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含“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分工负责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信息化建设、保密、档案、党(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机关后勤、团委、值班值守、国家安全、机关工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回龙湾社区。

钟正会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政协、目标管理、总工会、科协、群团、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分管群团文体服务中心,联系下大街社区。

邹  俊  党工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分工负责组织、人事(退休干部)、意识形态、宣传、新闻舆论、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台、妇联、民族宗教、人才等工作。联系杜家街社区。

黄  勇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兼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负责武装部工作、双拥及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水务、防汛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区政府消防中队,联系杜家街社区。

郑  毅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工负责政法、扫黑除恶、依法治理、社会稳定、防邪禁毒、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信访、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事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小市派出所、小市司法所,联系上大街社区。

邹胜伟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含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规划、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疾人、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建设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协助分管社会事务与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工作),联系小市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合道街社区。

陈  波  办事处副主任

分工负责二、三产业发展、统计、工商联、外事、科技、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工作。分管发展服务与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联系小市市场监管所,联系合道街社区。

魏  军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保等工作。分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上大街社区。

领导干部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胡文戟与周涛互为代理;熊珍健与钟正会互为代理;邱洁与邹俊互为代理;黄勇、郑毅、邹胜伟互为代理;魏军与陈波互为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党建办主任向党工委书记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各领导干部除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外,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负责分管部门、联系社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保和稳定工作。

五、其他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除外)

所在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新街子街76号

联系电话:0830-299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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