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罗汉街道
一、基本信息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街道位于泸州城区东郊8公里处,是四川省自由贸易区、长江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四川省军民融合示范园区。2014年12月,罗汉撤镇设街道,2020年1月原高坝厂区办事处正式撤销与罗汉街道合并,现全街幅员面积23.6平方公里,辖7个社区、2个行政村,有户籍人口36807人、常住人口39709人。
二、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三)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区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四)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五)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区两级关于辖区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规划方案,对事关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等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开展辖区乡村振兴、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促进经济建设,重点做好工业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型。联系和服务辖区内单位、企业及市场主体,指导和服务村(社区)创新创业。统筹开展、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七)指导居民自治。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指导和促进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等机制发展完善,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八)其他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大、政协、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街道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街道共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承担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下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监督公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目标绩效考核、督查、档案管理、国家安全、保密机要、政策研究、人大政协联络、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科协、涉老团体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赋予、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筹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贯彻执行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承担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等。
3、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水上安全、船舶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事务等。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统筹辖区经济发展,负责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牵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产业发展、扶贫、移民开发、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商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小额资产交易、科技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的指导;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相关工作;负责数据统计工作。
5、财政所。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街道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6、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建设指导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慈善、民族宗教、残疾人、双拥、退役军人等行政管理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
7、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和群众工作;承担依法治理、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矛盾纠纷化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等工作;统筹防邪禁毒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街道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另增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作为街道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公共事务、政务服务、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农民工服务、群团服务、宣传文化、教育体育、社区工作、社会救助、城乡建设、退役军人、环境卫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等事务性工作。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内设股室5个。
1、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保障纳入中心所有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正常运转;负责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措施;负责联络接待、送立功喜报、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中党员的服务教育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来信来访、双拥及退役军人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就业、农民工服务工作等。
2、群团文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关工委、老体协、老科协、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开展文化服务、图书资料及体育器材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文物保护服务工作;负责为村(社区)文化室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等。
3、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村镇建设服务、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规划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村住房风貌管控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工业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型工作。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林牧渔等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培训、示范、指导和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农林牧渔及野生动植物病虫草鼠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林牧渔产品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开展农产品检测和日常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相关工作;负责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壤改良、节水农业,耕地污染防治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林水牧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保护,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和农机使用技术培训指导服务,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机作业便道等建设和管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渔港、渔业船舶、网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畜禽屠宰管理及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兽医诊疗;负责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器械的监管和技术推广;落实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具体实施扶贫、移民开发、乡村振兴发展、休闲农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源头治理等相关工作。
5、水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河长制、河湖水系管理、河道采砂等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内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助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水利行业供水、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的管理保护;负责区域内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和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编制区域内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提出区域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事纠纷处理;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区域内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职责等。
四、领导分工
李泽锋 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
朱光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白 川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工委工作。联系工会、关工委、老科协、老体协、退管等工作;分管总工会、群团文化服务中心;联系罗汉场社区。
徐 瞻 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的建设、社会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干部人事、编制、目标管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保密、国安、机要、档案、基层治理、机关事务、水务(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分管党建办、水务服务中心;联系群丰村。
钟德刚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主持纪工委工作,协助党工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长制、乡村振兴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分管纪工委、农服中心;联系石樑社区。
王 亮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综治(社会稳定)、司法(依法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法治、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分管社治办、市场监管所;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检察室;联系上庄社区。
陈 飞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财政、审计、小额资产交易、财税、金融、国资、发展改革、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科学技术、商务会展、酒业发展、统计、招商、电力、通信、文化旅游等工作;牵头负责鑫福化工搬迁后续相关事务;分管经环办、财政所、群团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旅游);联系临港社区。
罗 鹏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主持武装部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协助处理鑫福化工搬迁后续涉及安全环保事务;分管应急办、经环办(生态环境)、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建设村。
刘 燕 党工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负责妇女儿童、组织、基层党建、“两新”党建、社工、人才、党员教育培训、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闻舆论、舆情、信息、统战、对台和民族宗教、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党建、共青团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群团文化服务中心(共青团);联系临江苑社区。
胡 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住房城乡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服务中心、自规所;联系化工苑社区。
周其跃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民政、救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联、广播电视等工作;分管社事办、经环办、综合服务中心、教督办、群团文化服务中心(体育),联系学校、医院;联系航天苑社区。
科级领导还负责分管和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科级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李泽锋同志与朱光鸿同志相互代理;白川同志与钟德刚同志相互代理;徐瞻同志与刘燕同志相互代理;王亮同志与胡江同志相互代理;陈飞同志、罗鹏同志、周其跃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党建办主任向党工委书记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五、其他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街道罗高路28号
联系电话:0830-273066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30-6:30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