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龙马潭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下同)完成17.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自然增长12.79%,考虑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9.1亿元,自然增长29.93%,同口径增长7.16%;非税收入8.29亿元,下降1.48%。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自然增长12.85%,同口径增长2.6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下降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下降8.7%。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上年结余资金、调入资金、债务转贷资金等16.7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4.0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等33.5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53亿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全区实现收支平衡。
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上年结余资金、调入资金、债务转贷资金等16.8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33.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等33.2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53亿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区级实现收支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0.52亿元,执行中全部动支使用,主要用于安全应急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22.18亿元,收入总量为28.55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3.35亿元,支出总量为28.5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无结余。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934亿元,收入总量为0.123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3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加上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0.03亿元,支出总量为0.123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无结余。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已上划市级统筹管理,因此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3.54亿元,加上2023年省转贷的债券额度12.04亿元、建制县化债试点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2亿元,减去2023年偿还的到期债务0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7.58亿元,距离我区政府债务限额68.11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分类型看:全区一般债务限额7.14亿元,余额7.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0.97亿元,余额60.44亿元。新增债券期限最长30年、最短7年、平均16年;利率最高3.34%、最低2.73%、平均3.07%,主要用于重大铁路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项目。此外,全区争取再融资债券3.86亿元,由财政厅发行后直接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资金不经过区财政。
以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自贸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6.36%,自然增幅45.91%,考虑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因素后,同口径增幅-13.82%,其中:税收收入0.96亿元,为预算的123.71%,同口径增幅-31.44%;非税收入0.39亿元,为预算的387.10%,增幅139.69%。自贸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25%。
自贸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亿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上年结余收入,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3.0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4亿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支出),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自贸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91亿元,为预算的37.64%;加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1.74亿元,收入总量为2.65亿元。自贸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44亿元,为预算的100.64%;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0.21亿元,支出总量为2.6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自贸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2.6亿元,加上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1.74亿元,自贸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34亿元。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74亿元,主要用于跨境电商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
三、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政策等情况
(一)2023年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机关党政干部过紧日子要求,科学统筹规划,努力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落实我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5条措施》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搭建创新平台、开展科研攻关等,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推动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兑现企业扶持资金1.41亿元。全面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减税降费8.1亿元,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积极搭建政银企高效有力沟通平台,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全年新增贷款39.17亿元,惠及1353家民营企业。积极发力促消费,统筹整合财政资金0.05亿元,打造“惠享泸州、乐享龙马”消费品牌,面向餐饮、零售、汽车、家电等行业发放消费券。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制定向上争取资金考核方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部门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项争政策。2023年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0.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9亿元;补助资金0.83亿元。争取到位债券资金11.7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等领域。积极争取特别国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领域。纳入建制县化债试点,争取到位2亿元化解存量类债务。争取到位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0.35亿元,有序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三是加大盘活统筹力度。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财政资金“三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8.2亿元,用于债务化解、民生领域等急需必需领域。严格控制新增固定资产配置,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支出,新增资产配置0.29亿元,较上年同比缩减22%。
四是继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民心守护”工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区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0%以上,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省内对口帮扶政策,全区财政投入0.09亿元,支持普格县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五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交通领域区级与市级财政体制调整。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改革,实现非税执收单位电子化“全覆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泸州市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是加强财会监督力度。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实时监测预警库款余额和保障水平。制定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有序推动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狠抓财政监督管理,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7个,涉及金额0.02亿元,持续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
(二)2023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带动、绩效约束”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推动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坚持办好民生实事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筑牢民生底线,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切实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23年支出教育资金6.57亿元。稳步提高养老、医疗、救助等政策水平,投入3.75亿元,全面加强重点民生保障。坚定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累计下达各类就业创业资金0.35亿元。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投入0.1亿元,着力保障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队伍建设、装备购置,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2.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2023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年初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1.2亿元,同比增长9.25%,完成省级对我区乡村振兴投入考核任务。积极争取财政支农资金2.07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松滩湖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龙马潭区石洞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沱江左岸堤防工程、龙溪河生态廊道(鱼塘段)建设,为我区建设都市现代农业新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3.提升城市建设发展
持续加强城市维护资金投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2023年安排预算2.14亿元,改善和提高我区环境质量;安排预算0.84亿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发行城市建设基础配套资金2.9亿元,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推动我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政策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3年全区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财税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大,缺乏税源支撑,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难度大;“三保”、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隐性债务化解难度大;财政支出执行约束不够,资金使用绩效不够理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四、2024年预算草案
当前,国内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但仍然面临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需求动力不足的问题,经济稳定回升的基础还需继续稳固。从财政收入看,2024年国内经济基本面有望进一步改善,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但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仍不足。从财政支出看,“三保”、债务还本付息、重大项目建设等支出刚性增长较大,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短板还需补齐,支出需求居高不下。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紧平衡”特征将进一步突显,财政平衡压力前所未有。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必将坚定发展信心,以加快建设产城园港融合发展现代化强区、共同富裕试验区为工作主线,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落实,树牢底线思维,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推动全区经济运行持续好转。
(一)龙马潭区2024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8.52亿元,增长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6.83亿元,收入总量为25.3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2.65亿元,增长2.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7亿元,支出总量为25.35亿元。
根据全区收入预算安排,以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2024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8.04亿元,增长6.6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6.83亿元,收入总量为24.87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2.13亿元,增长8.8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74亿元,支出总量为24.8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3.5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1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1.41亿元,支出总量为3.54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0.035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0.025亿元,收入总量0.0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02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035亿元,支出总量为0.0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已上划市级统筹管理,因此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5.龙马潭区区级预算支出安排
2024年龙马潭区区级预算重点支出安排建议如下。
1.安排保工资支出12.92亿元,主要用于按政策兑现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待遇等。
2.安排保运转支出0.8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履职需要等。
3.安排基本民生资金1.41亿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等关系社会民生事务支出。
4.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0.15亿元,主要用于对普格县帮扶工作、援彝工作、巩固脱贫攻坚相关经费等。
5.安排债务付息支出0.2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利息。
6.安排预备费0.54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2024 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4年自贸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3亿元,同比增长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2.0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自贸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自贸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1.02亿元,其中国土基金收入0.9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自贸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0.6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36亿元,支出总量为1.02亿元。
五、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促进经济保持合理增速和社会大局稳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抢抓收入,科学统筹财政资源
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财政收支监测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以规范征管促进收入质量提升,加大税源精准管控,加强对重点税种的征管,扶植重大产业壮大税源和培植税源,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强欠税管理,大力压缩新欠,尽力追缴陈欠,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面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坚持应缴尽缴。抓住机遇,组织土地出让,全力保证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进一步整理盘活存量土地和特许经营资源,将优质的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注入国有企业,提升国企经营质量和效益。
(二)优化支出,推动建设节约型政府
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预算集中安排在“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领域的重点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着力构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常态化跟踪资金调度支出情况,及时清理收回支付进度缓慢的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预算调剂追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三)稳中求进,全力保障民生支出
持续推进“30 件民生实事”,集中财力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严格按照中省民生支出政策和标准执行,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兜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贯彻落实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救助帮扶政策,健全社保救助体系。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巩固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型幼儿园资源,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健康经费保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四)压实责任,大力整治财经秩序
加强财会跟踪监督检查,通报典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信息畅通和协作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化解债务余额,及时足额完成债务还本付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落实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工资专户、资金调度等全链条“三保”保障机制,兜牢“三保”底线。
(五)提升效能,全面深化管理改革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预决算透明度,加强外部监督。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和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推进完善预算编审、国库集中支付、传统支付、财政核算业务,全面实现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凭证改革。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全力做好财政工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坚定信心,精准发力,为建设产城园港融合现代化强区、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