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836.42万元,较预算减少 55.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9.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7.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17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0.67万元;公务接待费67.2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5万元。2023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去年上升的原因是公务车辆老旧报废后重新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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