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2:19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及辅助服务),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为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普通高校(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基础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6.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职称资格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特殊岗位临床医生

10

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1、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专业优先录用。

2、具有卫生专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5周岁以下

中级职称以上

45周岁以下

医技人员

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5周岁以下

中级职称以上

45周岁以下

一般临床医生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30周岁以下

执业医师

35周岁以下

大专

主治医师

45周岁以下

护理人员

护理学

大专

具有护理执业 资格

30周岁以下

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

35周岁以下

行政事务辅助管理岗位

基础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35周岁以下

备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11办公室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银带路10号)。

3.报名须知: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均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同时资格审查。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7:30。网络报名后须电话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30-2504755)。

2.报名须知。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发至邮箱(lmtqjkzx@163.com

3.现场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电话确认后,于4月7日17:30前,携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11办公室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银带路1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七、考试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录取。

八、体检及考察

按照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优先录取条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再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规定期限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参照公开招聘考试考察要点进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根据中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单位按期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其他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30-2504755

监督电话:0830-2504944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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