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泸州市审计局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泸州市2019年至2023年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我区11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4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持续整改类问题5个,收到审计调查反馈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赓即成立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我区的11项问题,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高效有序推动问题整改。目前,4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类和持续整改类7个问题均有序整改中。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前支付龙马潭区主城区雨污分流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应收未收资金占用利息。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6日收回占用利息。
问题2:建设单位在龙马潭区雨污分流项目中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或要求其提供保函。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2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了履约保证金管理。
问题3:龙马潭区长江经济带区域生态环境长江岸线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4:建设单位违规在龙马潭区雨污分流项目招标公告中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5:建设单位无依据提前支付龙马潭区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工程回购款。
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2日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后续,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问题6:龙马潭区主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及截污支管建设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建成,实际于2021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5月底,该项目尚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进度滞后。
结算审定已完成,目前正进行财务决算工作。
(三)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7:2021年至2023年,有5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未完全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目标。
截至目前,正在通过实施“龙马潭区小市罗汉片区排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及“龙马潭区城市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对市政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针对排水管网管护问题,已委托专业公司分别对城区和乡镇管网开展维护管理,并建立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机制,确保各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城镇污水水质和水量稳定。
问题8:项目业主单位未经报批,减少了龙马潭区玉带河水环境提升项目污水管网等建设内容。
正在完善相关管理细则。后续,将积极向上争取实施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改造提升等项目,作为玉带河水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内容的补充。
问题9:龙马潭区长江经济带区域生态环境长江岸线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应于2023年12月建成。截至2024年5月底,该项目尚未完成建设,项目进度滞后。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管网新建改造8.7公里、水土保持林建设4.9万平方米,生态护坡建设1万平方米。后续,将进一步做好项目调度、协调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使用效益。
问题10: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水量长期未达设计规模的75%。
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街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进行管理,要求运营单位加强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管理维护,避免污水处理设施低效率运行等问题发生。科学编制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升污水处理质效。
问题11:龙马潭区政府未支付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投资回报和运营费用。
截至目前,已支付资金392万元。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分批次逐步支付,确保按时结清相关费用。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建议,我区直面问题、虚心采纳,对标问题清单,研究细化措施,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高效有序推动问题整改。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