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制造业招商激励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各街镇经发办:
现开展2022年制造业招商激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街镇积极通知辖区内2022年招商引资新建项目,组织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用于奖励2022年龙马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不含自贸区)。
二、征集条件
(一)分类条件
征集2022年以来的招商引资在建类、竣工类的重点工业项目,其中:
1.在建类指2022年开工,但截止项目征集时还未竣工的项目,其累计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50%以上;
2.竣工类指2022年开工,且截至项目征集时已竣工的项目。
(二)其他条件
申报的项目除满足分类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龙马潭区实施,且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企业须在龙马潭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应已纳入2022年“省、市、县(区)三级重点项目库”或“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3.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2000万元。
4.项目未获得过省级相关资金支持。
三、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应由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项目类别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一)在建类
1.封面(附件2);
2.项目基本情况,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与长开区、各街镇的招商引资协议);
4.项目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5.项目安全、环保、节能相关评价资料;
6.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照片(3-5张);
7.区统计局出具的投资入库材料;
8.项目投资明细表及大宗发票;
9.真实性承诺(附件3);
10.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4)。
(二)竣工类
1.封面(附件2);
2.项目基本情况,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与长开区、各街镇的招商引资协议);
4.项目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5.项目安全、环保、节能相关评价资料;
6.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照片(3-5张);
7.区统计局出具的投资入库材料;
8.第三方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项目环评、消防、土建等单项竣工验收材料;
9.真实性承诺(附件3);
10.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4)。
四、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按“征集条件”及“资料要求”将项目申报资料于10月23日前一式三份报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27室审核。
联系人:梅超;联系电话:18113514023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如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下一年度工业资金申报资格。
(二)履行属地责任。各镇街经发办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初审等相关要求。
(三)严格申报纪律。本次项目征集工作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龙经信〔2021〕80号)执行,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30-2522180
附件:1.2022年制造业招商引资激励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2.封面模板.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