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制造业招商激励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0 16:05:27 【字体:

各企业,各街镇经发办:

现开展2022年制造业招商激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街镇积极通知辖区内2022年招商引资新建项目,组织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用于奖励2022年龙马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不含自贸区)。

二、征集条件

(一)分类条件

征集2022年以来的招商引资在建类、竣工类的重点工业项目,其中:

1.在建类指2022年开工,但截止项目征集时还未竣工的项目,其累计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50%以上;

2.竣工类指2022年开工,且截至项目征集时已竣工的项目。

(二)其他条件

申报的项目除满足分类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在龙马潭区实施,且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企业须在龙马潭区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应已纳入2022省、市、县(区)三级重点项目库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3.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2000万元。

4.项目未获得过省级相关资金支持。

三、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应由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项目类别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一)在建类

1.封面(附件2);

2.项目基本情况,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与长开区、各街镇的招商引资协议);

4.项目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5.项目安全、环保、节能相关评价资料;

6.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照片(3-5张);

7.区统计局出具的投资入库材料;

8.项目投资明细表及大宗发票;

9.真实性承诺(附件3);

10.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4)。

(二)竣工类

1.封面(附件2);

2.项目基本情况,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与长开区、各街镇的招商引资协议);

4.项目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5.项目安全、环保、节能相关评价资料;

6.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照片(3-5张);

7.区统计局出具的投资入库材料;

8.第三方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报告、项目环评、消防、土建等单项竣工验收材料;

9.真实性承诺(附件3);

10.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4)。

四、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按征集条件资料要求将项目申报资料于1023日前一式三份报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27室审核。

联系人:梅超;联系电话:18113514023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如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下一年度工业资金申报资格。

(二)履行属地责任。各镇街经发办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初审等相关要求。

(三)严格申报纪律。本次项目征集工作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泸龙经信202180号)执行,各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30-2522180


附件:1.2022年制造业招商引资激励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2.封面模板.doc

      3.真实性承诺.doc

            4.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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