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发〔2020〕37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含长开区)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泸龙府办发〔2019〕22号)同时废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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