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5 10:32:22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21〕2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隐患发现识别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防预警、避险搬迁和排危治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二、重点防范时段

2021年5月—2021年9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内容

(一)加强重点区域防范。结合专业队伍调查和今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依据区内的地质环境特征、城镇和农村人口密集条件,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小市街道双井沟至鱼塘街道三华山临山区域,双加镇罗基社区罗基坎临山区域,九狮山、洞窝景区及流经我区的长江、沱江、濑溪河等沿江沿河高陡边坡区域。

(二)加强重点部位检查。结合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城市建设情况,重点巡察城镇、村庄、学校、医院、企业、产业园区等人口密集部位。重点排查各类在建工程、建渣弃土堆场、村(居)民削坡建房等威胁房屋、行人及施工安全的灾害隐患,公路、铁路、乡村道路等威胁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旅游景点等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灾害隐患。

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范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街镇、区级各部门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省、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辖区、行业的地质灾害排查、巡察、监测、整治,积极响应区地质灾害防治与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各项行动;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或在建项目要认真开展防灾部署,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及行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巡查排查机制,巡查排查要有数据、有记录、有分析、有研判,特别在汛期降雨前后要加密巡查排查频次,对出现地灾险情的,要聘请或组织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体进行勘查,查明灾害体的类别、大小、成因、危害程度,对变化趋势进行专业监测,针对性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对威胁较小的隐患,要通过排危除险、撤离搬迁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和管控体系。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通过全覆盖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划定不同等级风险区域,进行隐患风险排序,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防治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四)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宣传工作,增强全面防灾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宣传培训计划,尤其要加强对行业管理单位、基层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知识培训,要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坝坝会、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群众自防自治能力,隐患告知率、群众知晓率达到两个100%。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基层科学防灾减灾能力。

(五)完善区、街镇、村(社区)、社(组)、监测员五级群测群防体系。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对已查明的威胁面广、威胁群众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隐患点应急预案和主动避让方案,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防治。要对辖区、行业等群测群防管理人员、专(兼)职监测人员进行培训,要了解地质灾害的成因、特征、活动规律和危害,掌握简易的监测方法,做好监测记录、数据上报、预警信号发布等工作。

(六)加强对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整治。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等相关规定,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各类人为建设工程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开展各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强化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街镇、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要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责任,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

(八)强化预警信息全覆盖,加强临灾避险。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应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要坚决执行“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发现险情先兆,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切实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应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保障预案,组织专业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安置、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次生灾害的发生。

(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街镇、区级各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落实防治资金,切实保障地质灾害工作所必需的防治经费。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五级群测群防体系图

15993ab07051486db11141df98fb23cb.pn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