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创新创业,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泸龙府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起草,后报请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正式实施。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信息数据库,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流转交易平台,努力打造一批民宿(农家乐)、乡村旅游目的村、农产品加工仓储基地、田园综合体等盘活利用样板,探索新型乡村经济发展路子。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基本信息。
(二)完善宅基地管理。
(三)规范流转交易管理。
(四)探索盘活利用模式。
(五)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四)强化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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