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 号)和《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核查确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的函》(泸市政非局函〔2019〕49号)文件要求,对我区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印发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确保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二、制定过程
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规则(试行)>的通知》(川府办发﹝2020﹞11号)文件要求,于2021年1月12日以《泸州市龙马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核查确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的函》会同区级各有关部门共清理出涉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33项,形成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区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2月5日会同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进行审核论证并无意见后,形成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三、主要内容
《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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