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1:03:50 【字体: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泸市府办函〔2019〕109号),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目的是贯彻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部署我区相关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流程、责任边界、组织保障五个方面内容。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执法人员随机、检查对象随机,检查结果依法公示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主要意义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改变市场领域行政监管检查的随意性大、权力寻租等问题,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大力降低对企业不合理检查的频次,既守护好市场秩序,又减轻企业负担,有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三、主要特点

在贯彻省、市政府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前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对以下几个方面作了细化。

一是明确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地方不再进行平台建设,只用将已有平台接入省级平台,进行数据归集和应用。明确录入抽查结果责任单位为开展联合“双随机”工作的牵头部门,确保检查结果的信息归集和应用。

二是明确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同时编制详细的抽查工作指引,便于跨部门的工作协调。

三是明确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是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

五是明确了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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