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公文种类: 解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4
文号: 有效性: 无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2-10-14 17:10:58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第二批)》政策解

 

一、赋权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实现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双提升”,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区级行政权力赋予镇(街道)行使。

二、赋权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 42号)、《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泸编办发〔2021〕8号),各区县结合实际,以“一类乡镇(街道)、一张清单”为目标,按要求组织赋权。

三、赋权内容

《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共126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我区实际,梳理明确《泸州市龙马潭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行政处罚事项114项,涉及7个领域,其中:农业农村领域47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27项、水务领域17项、文化广电旅游领域8项、交通运输领域7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4项、应急领域4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省级赋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加大统筹力度,平稳有序推进第二批区级行政权力赋权承接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健全运行机制。区级赋权部门要与街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做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要细化完善案件移送抄告、执法协作、案件协调会商等制度,及时化解街镇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情况。街镇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在明确的执法范围内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确保赋权事项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区级赋权部门、街镇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做好赋予街镇区级行政权力相关工作,精准完成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赋权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承接不到位的街镇,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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