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政策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解读政策
一、《两规划》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高效推进《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泸州市龙马潭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在“两规划”的各项策略措施落实落地,龙马潭区妇儿工委依照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泸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泸市府发[202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一)前期准备充分。成立新周期妇女儿童“两规划”领导小组,起草组设在区妇儿工委办,负责“两规划”具体编制工作。起草组通过深入街镇、部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和时间表。2022年6月9日召开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陈虹对新周期“两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市妇联家儿部专家到会指导编制工作。
(二)撰写分工明确。7月15日前,区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省市新周期“两规划”的基础上,按照部门职责,分领域提出新周期“两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建议。由起草组统稿形成新周期“两规划”初稿。
(三)征求意见广泛。7月11日至18日,由区妇儿工委办牵头召开座谈会商会6场,分别组织区人社、卫健、教育、民政、政法等主责部门逐段讨论修改,并对重要修正内容专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新周期“两规划”征求意见稿。随后,区新周期“两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党政网广泛征求区级部门、各街镇意见,收回建议意见20条。7月28日起,新周期“两规划”通过政务外网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一个月。7月29日,区妇联通过召开执委会,向区妇联执委征求意见。在对内对外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新周期“两规划”评审稿。
(四)专家评审深入。9月15日,区妇儿工委办主持召开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专家评审会,来自发改、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民政等系统的专家认真听取了新周期“两规划”(评审稿)的编制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与讨论,对新周期“两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根据专家意见,区妇儿工委办对新周期“两规划”进行了再修改、再次征求意见。
(五)风险评估到位。区妇儿工委办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拟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送审备案。评估认为新周期“两规划”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内容合理,具有可控性、操作性良好等特点,可以实施。
三、主要内容
泸州市龙马潭区新周期“两规划”在严格对标对表国纲、省纲和市规划要求基础上,与上一轮“两规划”相比,既保持了延续性,又结合龙马潭区情,细化了一些目标,措施更加务实,又具有新的着力点。我区新周期“两规划”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内容涉及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共30余个部门工作职责。其中,妇女发展规划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8项主要目标和98项策略措施,其中两项目标优于市规划目标;儿童发展规划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7项策略措施,其中3 项目标优于市规划目标。
新周期“妇女发展规划”对比《泸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在“妇女与健康”领域中,指标更精准、更贴合我区实际。在“妇女与教育”领域中,新增女童学前教育指标和策略措施。在“妇女与经济”领域中,支持妇女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充分发挥作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生态种养业园区培树巾帼品牌。 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家院落,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在“妇女参与决策管理”领域中,注意发展扶持专业化女性社会公益组织,支持各类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和承接社会公益性服务项目,增强生存发展能力。在“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中,着力助推家政行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在“妇女与环境”领域中,注意依托和发展全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妇女与法律”领域中,强调反家暴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村(居)委会协助执行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建立一批紧急庇护场所并加强管理”。
新周期“儿童发展规划”对比《泸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在“儿童与安全”领域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从严管理学生宿舍,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强化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以及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场所排查整治;提出积极争创国家级安全社区等具体举措。在“儿童与环境”领域中,强化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护苗”“清源”等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等具体举措。在“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中,明确提出保护未成年的人身安全,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与家庭、学校、社会机构合作,全面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儿童财产权益保护意识;严厉打击性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引诱利用未成年人从事涉黄犯罪以及校园暴力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保障儿童涉刑事方面权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各类民事案件等具体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