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8:00:07 【字体:


一、出台背景

2024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2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4〕13号)出台,要求各市州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以及“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立足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迅速牵头制定本市州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排查治理,消除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二、主要内容

《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包括正文及附件表,系统推进城市内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消除城市安全运行风险隐患。

(一)总体要求。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坚持以“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以及“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2024年4月),完成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2024年5月至6月),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带病运行”问题台账,落实整改、管控措施;第三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按照治理计划,逐一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第四阶段(2025年6月),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治理问题回潮反弹,完成存量问题销号清零。

(二)重点任务。明确六个方面具体任务,包含实时更新城市燃气管道数据台账,整治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隐患,整治城市内门站外长距离输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业企业燃气管道隐患,严格城市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城市燃气智慧监管,并对各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治理单位和部门分工。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管理、强化资金保障、抓好宣传引导四方面对专项工作组织、推进、督导、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确定,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附件台账。为强化工作调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梳理形成《泸州市龙马潭区违章占压燃气管道台账表》《泸州市龙马潭区城镇燃气隐患管理台账(除违章占压外)》,明确事故隐患分级及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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