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8-07 16:50:26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的决策部署,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3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泸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4〕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重点农产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按照国家农安县标准,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成果。

到2030年,禁用药物使用得到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遏制,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60%以上,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内容

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农产品精细化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5大行动、14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龙马潭区工作任务。其中,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行动包括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强化农资经营管理、强化科学用药用肥技术推广等具体任务;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行动包括构建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标准服务供给能力等具体任务;实施农产品精细化监管行动包括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开展突出问题治理等具体任务;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升级行动包括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运用等具体任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应急处置等具体任务。

四、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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