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来源: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7:50:42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切实加大对火源的管控力度,严防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发布《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令》),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防火令》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一直保持了平衡态势,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区每年的春耕、清明期间上坟祭祖、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现象仍有发生,存在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防火令》。

二、制定《防火令》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泸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三、主要内容

《区森林防火令》共包括7个部分内容。

(一)明确全区2025年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龙马潭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除外)林地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均为森林防火区。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区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必要时对重点林区实施封山管理。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明确对违反防火令的行为应依法给予处罚。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森林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区级、各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火情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火灾扑救科学有序。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街镇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实行区包街镇、街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制定《防火令》的过程

该规范性文件参考了省、市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内容,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初审,通过了专家评审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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