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政策解读】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26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泸州市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区中小学严格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免试、统筹划片”原则,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情况,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采取划片、摇号或统筹的方式安排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全区中小学严格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免试、统筹划片”原则,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情况,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采取划片、摇号或统筹的方式安排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三、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2026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4095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4050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及资料准备
户籍类:户口簿
购房类: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明
务工类:务工类适龄子女自行选择到主城区外就近学校登记就读,按学校公告准备资料。
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5月15日—5月21日
材料审核:2025年5月27日前
查询入学结果:2026年6月15日前
报到注册:2026年6月30日前
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户籍类按第一批次就近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其中户籍托管类作为第二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有学位学校就读。购房类按第三批次通过划片、摇号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或主城区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