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泸龙府办发〔2021〕5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和《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核查确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的函》(泸市政非局函〔2019〕49号)文件要求,区级相关部门对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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