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5-26 16:10:53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20〕4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含长开区)相关部门,区属各中小学校: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全区各类小学拟招收一年级新生4480人。

(二)初中:全区各类初中拟招收初一年级新生6400人。

二、招生原则

严格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初中“学区一体、划片招生”的原则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根据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统计数据,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采取划片、分配或指定的方式安排入学。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1.2020年6月11日前,户籍在龙马潭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2020年6月11日前,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少年名义购房人),房屋产权人占比100%,且实际入住;

3.具有龙马潭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年龄条件

小学: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以户口簿信息为准。已年满7周岁的未入学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镇人民政府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延缓入学申请,也可提供幼儿园就读的证明。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适龄少年。

(三)学籍要求

(1)小学: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属于小学新生招生范围。

(2)初中:凡已取得初中及以上学籍的,不属于初中新生招生范围。

四、招生办法

(一)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主城区是指小市街道、红星街道、莲花池街道所辖范围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内区域(下同)。

1.公办小学

(1)招收对象:具有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20年6月11日前,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人),房屋产权人需占比100%,且实际入住;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主城区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上述两类简称“三类适龄儿童”)

(2)信息登记和审核:2020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先网上登记基本信息,并进行网上初审,再进行现场审核。

①网上信息登记。2020年6月5日上午9:00—2020年6月11日下午6:00,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下载“泸州通APP”,进入“泸州通APP”注册界面,输入“电话号码”—发送短信验证—“开始”—“创建名片”,在服务主页,找到“教育体育”栏目,点击“龙马教育招生”—“网上报名”—选择入学阶段(幼升小、小升初)—选择生源类型—阅读须知,开始填报。逾期不填报者,责任自负。

②网上初审。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7日将对所有通过“泸州通APP”上传的适龄儿童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并向家长反馈初审是否通过。凡通过者手机短信反馈通过者序号和现场审核地点;初审未通过者,将通过“泸州通APP”短信反馈告知原因。若有异议,家长可持“网上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6月18日至6月19日18:30前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长乐街三段2号2幢315室)进行现场资料复核。逾期不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信息登记。

③现场审核。三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2020年6月20日携带“信息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到手机短信反馈的序号和地点进行信息登记现场审核。若现场审核不通过将不被录取;逾期不参加现场审核,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准备户口簿,网上信息登记时需清晰扫描上传户主和适龄儿童页。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适龄子女准备三项资料:一是房屋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网签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提供购房合同与正式购房发票);二是2020年5月以前水电气等其中一项缴费证明;三是户口簿(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提供证明在网上信息登记时清晰扫描上传。

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子女准备两项资料:一是拆迁安置协议盖鲜章页(或区级以上集体土地征收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倒房证明);二是户口簿(户籍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被征地人员和适龄儿童页,户籍未与其子女一起的需准备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提供证明在信息登记时需清晰扫描上传。

(3)分配办法: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第一批次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主城区购房人适龄儿童第二批次统筹安排,若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外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2.公办初中

(1)招收对象:具有龙马潭主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20年6月11日前在龙马潭区购买商品住宅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少年名义购房人),房屋产权人占比100%,且实际入住;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龙马潭主城区的被征地人员适龄子女。

(2)信息登记和审核:与主城区公办小学信息登记和审核办法相同(见上)。

(3)分配办法: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按“户籍优先、学区一体、划片招生”原则第一批次安排就读主城区学校;主城区购房人适龄少年根据第一批次安排后的空余学位进行第二批次统筹安排,若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安宁学校、尹吉甫学校、特兴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3.民办小学和初中

(1)民办小学:天立小学、天立英才外国语学校、江北学校(含伍复街校区和淡思校区)、天立学校、飞龙文武学校按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见附件2、附件3),统一在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lz.scrxbm.com)登记,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网上报名数随机派位录取(如果网报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网报数全部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缴费后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2)民办初中。天立学校、江北学校(含伍复街校区和淡思校区)、飞龙文武学校按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见附件2、附件3),统一在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lz.scrxbm.com)登记,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所辖的一贯制小学直升后,剩余学位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网上报名数随机派位录取(如果网报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网报数全部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缴费后的适龄少年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4.其它事项

(1)符合条件的三类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类登记,凡重复登记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递交材料者必须保证一切材料的真实性,如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报名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并纳入不诚信记录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非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1.各街镇小学、初中招生,对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及2020年6月11日前在本街镇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少年名义购房人),按照就近入学和尊重历史沿革的招生原则,由各街镇政府和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因校点布局调整、村校适龄儿童太少而难以开班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原校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问题,也可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2.各街镇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读起始年级的,由各街镇和学校制定方案予以解决。

3.部分直属学校招生范围:

(1)泸化小学。招收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罗汉街道石梁社区1至5社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入住购房人子女。

(2)泸化中学初中部。招收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及罗汉街道所辖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特兴街道奎丰学校龙马潭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泸州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招收胡市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胡市镇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

(三)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基本原则。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入学,以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信息登记及分配办法:根据龙马潭区学校分布及学位实际情况,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小学自行选择到安宁学校、齐家学校、罗汉学校登记就读,初中自行选择到安宁学校、尹吉甫学校、特兴学校登记就读,额满为止。

3.提供核查资料:进城务工人员在龙马潭主城区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就业合同(或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四)其它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台胞、援藏援彝、引进人才(省市区重点项目),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等政策类人员子女入学,于2020年6月20日前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经部门审核,再由相关部门统一报区教育体育局登记办理。

2.龙马潭区户籍且在区外就读的非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要求转学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的,由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在不超过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予以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转学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  莉(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徐香兰(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登杰(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  静(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姚国容(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熊开文(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总督学)

郑谊文(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郑谊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街镇招生工作由各街镇建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招生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审查各类招生对象相关资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招生谁负责”原则。

(二)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严禁违背全市及我区招生政策提前进行招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照划片范围在规定的班额内招收学生,不得擅自招收他校计划内正招的学生,不得擅自扩大班数、班额,积极消除原有大班额。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和划片招生,严禁以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

(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学杂费、书本费,严禁收取招生报名费、宣传组织费、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

(七)各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按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学籍管理工作,如实向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学生人数和变化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八)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以及学生长远发展。所有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格招生制度,遵守招生纪律。凡违规招生的,要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列入不诚信名单等处理,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附件:1.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与范围一览表   

      2.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龙马潭区2020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与范围一览表

招收单位

学校性质

小学

初中

招生对象及范围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小街子小学

公办

5

225



主城区五所小学共同招收小市、红星、莲花池3个街道户籍以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适龄子女;龙马潭已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其中兆和学校还招收鱼塘街道望山坪村潭园、祖师岩、龚坪等3个合作社户籍的适龄儿童,望江路2号、5号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和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玉带河学校还招收安宁枣子村户籍适龄儿童。

新民小学

公办

7

315



玉带河学校

公办

13

585



兆和学校小学部

公办

5

225



泸州十八中小学部

公办

6

270



兆和学校初中部

公办



6

300

主城区四所初中学校共招收小市、红星、莲花池3个街道户籍以及安宁街道绕城线千凤路区域内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龙马潭城区已入住的购房人子女;龙马潭区户籍且安置房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子女。

泸州十八中中学部

公办



9

450

泸州十二中(阳雀山学校)

公办



24

1200

泸州二十八中

公办



12

600

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鱼塘街道已入住的购房人适龄子女。

鱼塘学校

公办

8

360



鱼塘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鱼塘街道入住的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尹吉甫学校

公办



13

650

石洞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石洞镇购房人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石洞学校

公办

6

270



永寿学校

公办

2

90



安宁学校

公办

3

135

4

200

安宁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安宁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安宁齐家学校

公办

1

45



胡市镇中心校

公办

4

180



胡市镇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及胡市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胡市镇来龙学校

公办

1

30



双加镇中心校

公办

3

135

4

200

双加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双加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金龙镇中心校

公办

2

90

3

120

金龙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金龙镇购房人适龄子女。

金龙镇官渡学校

公办

2

90

2

100

罗汉学校

公办

2

90



罗汉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购房人子女(临江苑、化工苑社区和石梁村1、2、3、4、5社户籍的除外);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泸化小学

公办

4

180



罗汉街道临江苑、化工苑社区和石梁村1、2、3、4、5社户籍的适龄儿童及上述区域内购房人子女;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特兴学校

公办

3

135

2

100

特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特兴街道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特兴奎丰学校

公办

1

45



长安镇中心校

公办

2

90

2

100

长安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长安镇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

泸州市田家炳中学校

公办



5

250

胡市镇户籍小学毕业生;胡市镇入住购房人适龄子女。

泸化中学

公办



6

300

泸州北方公司、川南机械厂正式职工子女,罗汉街道管辖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罗汉街道购房人适龄子女;奎丰学校龙马潭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泸州十六中(天立学校公助生)

公办



2

90

分龙马潭户籍学籍类(60名)、龙马潭区户籍类(10名)、龙马潭区学籍类(10名)、体育特长生(10名,其中女篮4名,男足6名)四个类别在网上报名,并按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确定。

 天立学校

民办

6

240

24

1110

小学按市教育体育局的民办学校招生平台上的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招生;初中由学校所辖一贯制小学直升后,剩余学位按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

江北伍复校区

民办

2

80

3

120

按市教育体育局的民办学校招生平台上的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招生;初中由学校所辖的一贯制小学直升后,剩余学位按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

江北淡思校区

民办

4

160

10

420

天立英才学校

民办

4

160



按市教育体育局的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的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招生。

天立小学

民办

5

200



飞龙文武学校

民办

1

45

2

90

按市教育体育局的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的网上报名数实行随机派位招生。

特教学校

公办

1

10



全区招生

合    计


103

4480

133

6400


  

附件2

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

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级政策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县为主。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推进,确保自2020年起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按要求落实。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和发布招生计划

1.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师资数量等办学条件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含民办教育集团在同一区县内举办的小学和初中学校,下同)可实行直升制度。具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享有直升本校初中资格,直升计划(不超过小学毕业生学籍人数)由民办学校确定。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参加直升的人数超过本校初中直升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参加直升人数小于直升计划的,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剩余直升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初中工作由区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3.承担四川省省运会项目的民办初中学校可按规定程序和名额选拔相关项目的运动员,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运动项目和招生名额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学校组织选拔,选拔出来的学生可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直升初中就读。

4.市直属泸州外国语学校(公办)、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公办)初中部承担了江阳区义务教育就近招生任务后仍有招生缺额计划的,缺额计划参照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式面向具有泸州市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或具有泸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招生。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实行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录取。

5.泸县教育体育局直属的泸县一中(公办)、泸县四中(公办)、泸县五中(公办)、泸县九中(公办)初中部招生参照民办学校招生方式面向具有泸县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或泸县户籍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招生,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实行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录取。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报名系统”(lz.scrxbm.com),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2.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符合招生学校的报名要求,报名缴费时学校将进行学生资格核查,如果不符合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学校将取消该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根据学生的户籍或学籍、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正确选择报名学校,限填报1个志愿,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不能兼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审慎选择。

(三)派发报名数据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体育局将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的名单进行公告,将招生报名数据进行备份,分发至各区县。

(四)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实行直接录取。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和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体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家长查询。

(五)报名缴费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报名缴费。逾期未报名缴费的学生,视为放弃民办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的学生。

(六)递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按电脑派位产生的学生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递补结束后本次电脑派位产生的顺序号自然失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负责“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报名系统”平台建设。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积极引导,规范操作。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要积极引导,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电脑派位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电脑派位系统操作全过程,确保操作规范、顺利;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纪律,规范招生。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守招生纪律,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学籍号、居住证、就读学校等),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附件3

泸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参照民办学校

招生的公办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学段

时间

工作事项

责任主体

民办

小学

5月30日前

公布招生简章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15日—20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22日—23日

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24日

通知拟录取学生家长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各民办小学

6月25日—28日

新生报名缴费

各民办小学

6月29日—30日

递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各民办小学

民办初中及参照民办学校招生的公办初中

5月30日前

公布招生简章。有小升初直升计划的学校同时公布直升招生简章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14日前

民办初中确定直升学生

名单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15日—20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22日—23日

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

6月24日

通知拟录取学生家长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电脑派位招生各学校

6月25日—28日

新生报名缴费

电脑派位招生各学校

6月29日—30日

递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电脑派位招生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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