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鱼塘街道天富调味品厂“4·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鱼塘街道天富调味品厂“4·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21〕19号
各相关单位:
2021年4月5日17时20分许,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天富调味品厂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区政府决定成立鱼塘街道天富调味品厂“4·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国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谭显华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曾 进 鱼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勇 区应急局副局长
罗 谦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施 艳 区总工会副主席
技术组:李洪波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
张海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队队长
王蔚华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管理组:宋富英 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饶建春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姜 勇 区公安分局鱼塘派出所所长
杨 晗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二中队监察员
综合组:钟浩淼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蒋志远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徐礼锋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潘 勇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二中队监察员
待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该调查组自动解散。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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