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御景华府“5·1”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御景华府“5·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泸龙府办函〔2021〕24号
各相关单位:
2021年5月1日16时许,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镇御景华府小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区政府决定成立御景华府“5·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国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谭显华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宋富英 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华斌 胡市镇副镇长
刘志勇 区应急局副局长
施 艳 区总工会副主席
林 刚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海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队队长
饶建春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 涛 区公安分局胡市镇派出所所长
钟浩淼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蒋志远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徐礼锋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徐 刚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一中队队长
曹 洋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一中队监察员
谭英杰 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一中队监察员
待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该调查组自动解散。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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