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
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龙府发〔2021〕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长开区)各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印发你们。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区 长 靳地胜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常务副区长 申 波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与物资储备、工业经济、科学技术和人才、数字经济、财税、金融、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审计、统计、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含区机关事务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含区金融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办公室,含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电子政务办、区属国有资产公司等单位。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委、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公务员局、区税务局、人行泸县支行、区科协、驻区金融机构、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单位。联系民建龙马潭区基层委员会与政府相关工作。
副区长 章华峰
负责民政、民生工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协助申波同志分管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财税等相关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医保局,协助申波同志分管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含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烟草专卖局。联系民革龙马潭区支部、农工党龙马潭区支部与政府相关工作。
副区长 刘 彬
凉山州普格县挂职。
副区长 熊建辉
负责交通运输、商务会展、酒业发展、市场监管、经济合作和外事、行政审批等工作。联系长开区管委会相关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含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含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含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区工商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三大队等单位。联系民盟龙马潭区委员会与政府相关工作。
副区长 林光勇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工作,协助申波同志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领导区公安分局(含区警务服务中心)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等单位,协助申波同志分管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交警三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
副区长 彭 莉
负责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巩固、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含区教育服务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土地统征中心。
联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含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文明办、区创建办。联系九三学社龙马潭区支社与政府相关工作。
副区长 徐 峰
负责水务、农业农村、脱贫攻坚、文化、旅游、广电、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彭莉同志分管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工作。
分管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龙马潭生态环境局。协助彭莉同志分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区土地统征中心。联系致公党龙马潭基层委员会与政府相关工作。
副区长 子尔日和
负责供销、民族宗教等工作,协助申波同志分管工业经济等相关工作,协助徐峰同志分管脱贫攻坚工作。
分管区供销社、区民宗局,协助申波同志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数字经济发展局),协助徐峰同志分管区农业农村局。
区领导负责分管和联系部门的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和稳定工作。
区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靳地胜同志与申波同志相互代理,章华峰同志与熊建辉同志相互代理,林光勇同志与彭莉同志相互代理,徐峰同志与子尔日和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