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3 16:42:09 【字体: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泸龙府发〔2024〕1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并报经市委、区委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印发你们。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

 兵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刘  波同志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与物资储备、财税、金融、国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民生工程等工作,协助徐兵同志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含区机关事务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数据局,含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财政局(含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含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属国有资产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委、区公务员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驻区金融机构等单位。联系民建龙马潭区基层委员会与政府相关工作。

龚  绪同志  

负责商务会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含区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局)、区行政审批局(含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区烟草专卖局。

路  顺同志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供销、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巩固等相关工作。

分管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医保局、区供销社、区民宗局。联系区红十字会、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陆曹蓉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和人才、民政、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外事、高铁站区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和人才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含泸州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四大队等单位。联系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民革龙马潭区支部与政府相关工作。

陈文杰同志  

负责司法、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领导区公安分局(含区警务服务中心)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等单位。

张维林同志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土地统征中心。联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龙马潭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九三学社龙马潭区支社、致公党龙马潭区基层委员会与政府相关工作。

冷坤成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广电等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含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刘波同志分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供电公司、通信公司。联系民盟龙马潭区基层委员会、农工党龙马潭区支部与政府相关工作。

胡  良同志  

凉山州普格县挂职。

区领导负责分管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和稳定工作。

区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徐兵同志与刘波同志相互代理,龚绪同志与路顺同志相互代理,陆曹蓉同志与陈文杰同志相互代理,张维林同志与冷坤成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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